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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 )
The State Board of Equalization
(BOE) Welcomes You to the
Basic Sales and Use Tax Seminar
1
研討會目的
 講解基本銷售與使用稅法律
 指導企業界業主如何避免常見的錯誤
 介紹為企業界業主提供的各項服務
*此翻譯出版物旨在為您提供方便,而非取代英文版本。
如翻譯與英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2
•
•
•
•
本研討會以說明基本稅務概念為主,對於具體的稅務情況,
我們不在此做詳細解釋。
請聯絡物稅局工作人員,
以獲得針對您具體問題的詳細答覆。
根據稅收法第6596章,幻燈片的內容並不構成書面稅務建
議(有關稅收法第6596章的書面稅務建議部分,將在之後
的幻燈片中進行討論) 。
通常,作出稅收裁決的過程,是受到稅收法律、法規、
法庭裁決,和其他適用法律的控制。
3
稅收法第6596章-可諒解的延遲
-依賴於書面稅務建議:
如果納稅人因為採納了來自物稅局
的書面建議而未能及時報稅或繳稅,
則此納稅人可豁免於稅法第6051章
和稅法第6201章規定的稅金,并且
豁免有關的罰金和利息。
§6596
4
稅收法章及物稅局法規引文
• 在幻燈片的下方有物稅局商業稅法指南
第一卷中的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引文。
• 您可在物稅局的網站www.boe.ca.gov
查閱銷售與使用稅資訊,如法律和法規、
刊物、特別通知、常見問題,以及行業
稅務指南等。
5
與州物稅局註冊
6
銷售者許可證
 允許個人在加州進行銷售。
 可使用再銷証(Resale Certificate)免稅購貨售用。
 不容許免稅購貨供自己使用。
 每一個分店都必須登記,每個分店必須有其地址的許
可證,並且張貼在營業地點明顯可見的位置。
 您可以在網上註冊銷售者許可證,使用稅帳戶,
或其他稅費項目,其過程非常簡便。
 除了電子註冊之外,您還可選擇在當地的物稅局
辦公室申請銷售者許可證。
刊物 107,您需要加州銷售者許可證嗎?
7
• 每一個個人、公司、合夥公司、
企業等,無論是批發商或零售商。
• 如從事出售或租賃有形實體動產,
均應向物稅局申請銷售者許可證。
• 辦理此證無需費用。
加州銷售與使用稅法律分析
刊物 107,您需要加州銷售者許可證嗎?
8
需要使用稅帳戶?
如果您有應申報的使用稅並符合以下條件,
您可能需要註冊合格購買者使用稅帳戶:
 您的每年總營業額超過10萬美元($100,000)。
 您沒持有銷售者許可證或使用稅登記證書。
(依據稅收法第6226章規定)
 您沒持有使用稅直接支付許可證。
(依據稅收法第7081.3章規定)
 您未以其他形式註冊向物稅局申報使用稅。
§ 6225
9
請訪問物稅局網站:www.boe.ca.gov
然後點擊”新註冊””New Registration”
10
請點擊
該系統將帶領您
填寫商業資料,
並引導您申請
所需持有的
許可證、執照和
帳戶。
https://efile.boe.ca.gov/ereg/index.boe
11
方便
無需
等待
資訊
安全
在線註冊
的好處
刊物 214,做生意更簡單,只要有 eReg
12
報稅要求
當您獲得銷售者許可證,
物稅局將根據您填寫的資訊, 而為您指定一個報稅周期。
每年
每財政年度
每季度
(日曆年度)
(7月1日-6月30日)
(每三個月)
季度支付
EFT季度支付
(電子轉帳)
 每一個階段都應進行一次稅務申報(並繳稅)。
 若未進行任何銷售,您必須提交一份填寫「零」的申報表。
 電子報稅是物稅局所推薦的報稅方式,但也可以進行書面申報。
刊物 159, 電子報稅
13
報稅要求
及時報稅,
及時繳納應繳稅金,
了解您繳稅的截止日期!
http://www.boe.ca.gov/File_a_Return.htm
瞭解關於報稅的資訊
前往
14
罰款
物稅局會針對以下情況,而施加罰款:
未報稅(10%)
或未繳預付款 (6%)
遲誤交稅 (10%)
遲交報稅單 (10%)
或預付款 (6%)
對要求以電子轉帳
(EFT)支付的帳戶用
電子轉帳之外的其
他方式支付 (10% )
罰款根據所欠稅金計算
法規 1703
刊物 75,利息和罰款
15
基本銷售與使用稅
16
 當向顧客轉售實體動產的所有權,
 或當顧客接受實體動產,
 無論銷售商何時收到付款,物稅局視其為銷售。
§ 6006, § 6012
17
實體動產(TPP)是可被看見、測量、或觸摸到的,
或是以其他方式可被感知到的任何物品。
下面提供了一些例子幫助您區分什麼是實體動產和非實體動產。
這些例子並不包括所有情況:
實體動產
 藝術品、單車、玩具和衣物
 錄音帶、碟片,或其他任何存儲
媒介
 食品
 家具和禮品
非實體動產
 透過電子傳遞轉讓藝術作品
 房地產
 證券
 禮品券
§6016
18

零售的實體動產通常應納稅,除非法律予以特別豁免。

如果服務和人工費是實體動產銷售額的一部分,
這些服務和人工費,也應繳納銷售稅。

在有些情況下,零售商必須向顧客收取並繳納使用稅,
而不是零售商支付銷售稅。
19
什麼是銷售總值?
 銷售總值是包含任何已成交的銷售:
 包括資產銷售、貨品交換、 貨物與服務交換、
貨物出租等。
 包括與銷售有關的費用,如人工費及服務費等。
 以金錢衡量,不論收到的是金錢或其他形式,
例如易貨交易、現金、賒賬、信用等。
 包括以舊換新交易中舊貨所折算的價值。
§ 6006, § 6012
20

銷售者代替州政府向顧客徵稅,
換取有權在加州從事零售實體動產。

是銷售者的責任去徵收及報繳。

就算沒有向顧客收稅,銷售者仍然須繳付稅金。

稅款是依零售銷售總值計算。
加州銷售與使用稅法
21
 當您(購買者)在加州境內購買並使用、
保存、消費,或贈出的(未繳稅)物品,
您有責任並必須支付使用稅 。
 當外州零售商在加州從事商業活動,
必須對出售給在加州的消費者收取、
並繳付使用稅。

有關更多的使用稅情境,請訪問以下網頁:
http://www.boe.ca.gov/taxprograms/usetax
/index.html
加州銷售與使用稅分析
22
稅收的組成部分
以下例子按6.50%的州稅率計算:
州級稅 - 6.50%
當地稅 -1.00%
(Bradley Burns)
地區稅 – 每個地區 0.10% - 1.00%
 在全加州均適用州、縣 和 地區稅
 範例中用到的基本州稅率為 7.50%
(7.50% = 6.50% 州稅率加上 地區稅率 1.0%)。
 在這個例子中, 任何有適用地區稅的市縣,
其銷售與使用稅率均高於 7.50%。
州級稅
當地稅
地區稅 – 每個區
 一項交易可能適用不止一項地區稅,
每個地區的地區稅稅率也有所不同。
 一個地區可能有不止一項地區稅。
刊物 44,地區稅
23
地區稅
什麼是地區稅?
• 地區稅也被稱為交易稅,是銷售稅
和使用稅的一部分。
• 是選民認可的特別稅,因此提高了
銷售與使用稅的總稅率。
• 適用于銷售或使用實體動產的區域
或地區。
請訪問物稅局網站查看徵收地區稅的市縣列表:
http://www.boe.ca.gov/pdf/boe105.pdf
Publication 44, District Taxes
24
地區稅
零售商(賣家)在有徵收地區
稅的地區有營業地點
零售商(賣家)用自己的
貨車,運送貨物到有徵收
地區稅的地區
零售商在一個
地區從事經營
的範例
零售商(賣家)的推銷員進入
有徵收地區稅的地區
並進行銷售
零售商(賣家) 收到來自租賃
實體動產的租金收入,而實體動
產位於有徵收地區稅的地區
25
 有關零售商和消費者的詳細稅率資訊,
請查閱物稅局網站。
「了解您的銷售與使用稅稅率」的網頁,網址:
http://www.boe.ca.gov/knowyourrate/#page=Business
 可使用物稅局的互聯網地圖工具,
按照地址查看稅率,可在以下網址查看。
https://maps.gis.ca.gov/boe/TaxRates/
26
再銷(轉售)
某些免稅食品
某些不需徵稅的人工費
售給美國政府和其他部門
跨州銷售或國外貿易
包含在總銷售額中的銷售稅
http://www.boe.ca.gov/sutax/staxregs.htm
27
再銷(轉售)
某些免稅食品
某些不需徵稅的人工費
售給美國政府和其他部門
跨州銷售或國外貿易
包含在總銷售額中的銷售稅
 零售商有責任證明實體動產的銷售是應徵稅。
所以,除非零售商出於誠信,及時地,從購買者處
獲得證明該次購買是用於再銷售的證書,或者證明文件。
 用於證明再銷售的證明文件:
• 再銷證書
• 採購訂單(包含再銷證書所有必要元素)。
法規 1668
28
如果您出售用於再售的實體動產,
您必須妥善紀錄該銷售,
以此證明該交易無須繳納銷售或使用稅。
如果從庫存中提取出所購買的用於再售的物品,
並用於再售之外其他用途,則必須繳納使用稅。
刊物 73,您的加州銷售者許可證(包含一份再售證書)
刊物 42,再售證書提示
刊物103,用於再售的銷售
法規 1668
29
再銷證書的基本要素
購買者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購買者的銷售者許可證號碼
- 如適用
描述將購買的貨品
必須明確地註明「用於再銷售」(For Resale)
簽发日期
購買者、購買者的員工,或授權代表的簽名
Regulation 1668
30
再銷證
誠信
如果再銷證書中,包含了所有要求的基本要素,
而銷售者用真誠的態度去分析
購買者是否從事轉售該貨品的行業。
在沒有其他反駁證據的前提下,
銷售者將被視為出於誠信接受了再銷證書。
法規 1668
31
再銷證書樣本
法規1668
32
採購訂單
 必須特別說明「用於再銷售」或類似字眼。
 聲明「用於再銷售」的採購訂單,
必須包含再銷證書所要求的所有相同資訊。
法規 1668
33
可在法規1668、
刊物 73、
以及物稅局網站,
找到表格BOE-230。
必須完整填寫
購買者必須及時提供,
並由銷售者出於誠信
及時收取。
Form BOE-230
Publication 103 – Sales for Resale
法規 1668
34
再銷証/免稅證
• 如果購買者僅出售無須納稅的商品種類,
(例如供人食用的食品),
• 或者不在加州境內進行任何銷售,
而未被要求持有許可證,
• 則應在證書上註明爲何沒有銷售者許可證。
• 請查閱 法規 1667 中關於免稅證書的詳情。
以下幻燈片提供了免稅證書的範例…
35
免稅證書樣本
加州銷售稅免稅證書
國家農產品批發公司
(購買者名稱)
6150 VAN NUYS BOULEVARD, VAN NUYS, CA
(購買者地址)
本人特此聲明:我持有有效的銷售者許可證號碼。 根據銷售與使用稅法簽發不要求(產品的銷售不應稅);我從事銷售
新鮮農產品,即在此描述的有形資產,我會從CANOGA FARMS
購買,將用作供人類食用的包裝食品。我理解,如果
此項資產以其他形式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我將根據銷售與使用稅法的要求申報並支付適用的銷售與使用稅。
對將購買資產的描述 :盛裝食品的籃子和盒子
日期: 2012 年1月30日
Farmer Bob Jones
(購買者或授權代理的簽名)
______PRESIDENT________
(職銜)
與再銷證書相似。
當購買的貨品用於可免稅的實體動產時,可以簽發此証。
(例如:水果店買包裝袋。)
在免稅証上須寫明爲何沒有銷售許可證。
Regulation 1667
36
濫用再銷證書的處罰
濫用再銷證
是違法行為
每次罰款最少
500元, 或
每個交易逃稅
額的百分之十。
取較高金額。
企業僱主必須
為他們雇員的
行為負責。
§6094.5
法規 1668
刊物 42, 再售證書提示
37
核實銷售者許可證
致電1-888-225-5263
使用我們網站上的許可證、執照,或帳戶的核實功能,網址:
https://efile.boe.ca.gov/boewebservices/
verification.jsp?action=SALES
下載用於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應用軟件
38
再銷(轉售)
食品和飲料,將分為兩個類別來討論:
某些免稅食品
售給美國政府和其他部門
跨州銷售或國外貿易
包含在總進帳中的銷售稅
出售用於在您的營業地點,
消費的熱或冷食品和飲料,
通常是應徵稅的。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外賣」的冷制食品,
通常是不應徵稅的。
您可在下列網址查閱
「餐館業主納稅指南」
和其他行業納稅指南:
http://www.boe.ca.g
ov/industry/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39
非酒精類及非
碳酸類
雜貨店內
飲料
大多數食品
出售的
零食
出售「外賣」
的大多數
冷制食品
不應徵稅的食品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0
出售用於在您營業地點
消費的食品和飲料
出售用於
在您的營業地點之內或之外
消費的熱制食品
應徵稅的食品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1
80/80 準則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
「80/80準則」
適用於當您80%以上的銷售額來自食品銷售,
而且您所出售食物的80%以上是應徵稅項目。
•
如果適用80/80準則,
而您未單獨紀錄外賣冷食品的銷售額,
則您有責任為您100%的銷售額納稅。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2
80/80 準則
即使符合 80/80 準則的兩項標準,
您仍可選擇將外賣訂單分開入帳,
如將外賣冷食品、單獨價格出售的熱烘焙食品
和熱飲料,分開入帳,
這樣,您就不必對此類外賣食品徵稅。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應徵稅和不應徵稅的銷售額,
必須分開入帳,顧客支票、
收銀機列印條等紀錄也應分開。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3
不應徵稅銷售:
80/80 準則
以不適宜當場食用的形式出售且未當場食用之冷食品的銷售。
冷食品如果需要顧客進一步加工,或以通常無法單獨一人食用的份量出售,
則不「適宜當場食用」。
例如,冷凍披薩的銷售,並不應徵稅,因為它需要顧客的進一步加工。
一大盒土豆沙拉,一大桶雪糕,或一整個餡餅的銷售是不應徵稅。
由於在出售時,沒有配備餐具,這些食品通常不會由一個人當場食用。
可在第1603條法規, 「食品應稅銷售」中找到更多例子。
• 無須納稅的銷售,如對美國政府的銷售和用於轉售的銷售。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4
80/80 準則
如果您將不應徵稅的外賣冷食品分開入帳,
則收銀機應該有單獨的用於
外賣冷食品的按鍵(key)輸入,
或用其他辦法來區分此類銷售額。
若無妥善文件紀錄,根據80/80準則,
您的全部(100%)銷售額均應徵稅。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5
非食品項目的實例
香煙
碳酸或泡騰片水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寵物食品
碳酸飲料
見 刊物 31 和 法規 1602
瞭解不被視為食品之物品的
更多例子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6
非食品項目的更多實例
冰塊
酒精類飲料
膳食補充劑
色素提取物
刊物 22,餐飲業
刊物 24, 酒類飲料店
刊物 31, 雜貨店
餐館業主稅務指南
雜貨店稅務指南
非營利組織稅務指南
見 刊物 31 和 法規 1602
瞭解更多被視為非食品項目的實
例
法規 1602
法規 1603
47
再銷(轉售)
與免稅項目銷售相關的人工或服務費,
是不應徵稅的。
某些免稅食品
某些不需徵稅的人工費
售給美國政府和其他部門
不應徵稅人工費:
修理人工費
安裝人工費
跨州銷售或國外貿易
應徵稅人工費:
包含在總進帳中的銷售稅
製作人工費
組裝人工費
 製作被視為是創造、生產、處理、
或組裝一個產品。
法規 1546
刊物
刊物
刊物
刊物
108,人工費用
9, 建築和樓宇承包商
25,汽車修理廠和維修站
34,機動車輛經銷商
刊物 35,室內設計師和裝修商
刊物 37,平面設計、印刷和出版
刊物 62, 鎖匠
刊物 125,乾洗店
48
 對美國(聯邦)政府及其機構(如軍隊)的
銷售通常是不應徵稅的。
 對加州政府,市和縣的銷售通常是應徵稅的。
再銷(轉售)
 為證明您的免稅銷售,
必須有美國政府採購訂單,
或顯示由美國政府直接支付
的文件來支持所要求的豁免。
某些免稅食品
某些不需徵稅的人工費
售給美國政府和其他部門
跨州銷售和國外貿易
包含在總進帳中的銷售稅
法規 1614
刊物 102,對美國政府的銷售
刊物 9,建築及樓宇承包商
49
貨物的擁有權 , 或所有權 , 要在加州外或國外轉手 。
而且 , 貨物必須用公共運輸工具 ,
或銷售者自己的車輛運出。
必须保存運輸 , 或出口文件。

必須購買用於在加州之外使用。
常見的免稅項目
再銷(轉售)
某些免稅食品
人工費-製作費之外的人工費
售給美國政府和其他部門
跨州銷售或國外貿易
包含在總進帳中的銷售稅
法規 1620
刊物 101,發貨到加州之外的銷售
50

當銷售稅被包含在總進帳中時,應扣減稅額以便獲得應徵稅金額。

當銷售稅被包含在總進帳中時,為得出正確的應徵稅金額,
可將銷售額除以 (1+稅率)
•
以 8.25% 的稅率和 $10.00 的包含了銷售稅的總銷售額為例
1 + 0.0825
= 1.0825
$10.00 ÷ 1.0825 = $9.24 為應稅金額
$10.00– 9.24 = $0.76 稅金
如果您所申報的作為總進帳的金額包含銷售稅在內,
您必須在您的報稅單上扣減「包含銷售稅」金額,
或著申報不包含銷售稅的縂銷售金額,則不用扣減。
再銷(轉售)
某些免稅食品
某些不需徵稅的人工費
售給美國政府和其他部門
跨州銷售或國外貿易
包含在總進帳內的銷售稅
51
運輸費 - 「手續」費(Handling
Fee) 通常是應徵稅的,如果此費用與銷售應徵
稅物品有關。對於運輸費, 可以豁免多少是有限制的。
(刊物 100 和法規 1628)
壞帳 – 僅可扣減之前申報過的並已從企業主帳本和紀錄中註銷的應徵稅銷售額。
( 法規 1642)
已付稅的購買物品在使用之前被轉售 – 如果一個商家對您的庫存項目
收取了稅金。您應該在該物品被轉售的報稅期內扣減。 (法規 1701)
退還應徵稅商品 –
在內。
零售商必須將全部銷售金額退還給顧客,包括銷售稅
(法規 1655)
更多其他免稅項目 – 見刊物 61,銷售與使用稅:豁免和例外。
http://www.boe.ca.gov/sutax/staxregs.htm
52
慈善或非營利組織
通常,銷售給慈善或非營利組織,或由他們作出的銷售,
是應徵稅的。
法規和規章僅規定了範圍很窄的極少量豁免。
您可查閱我們的網站,瞭解關於非營利組織的更多資訊。
法規 1570
法規 1590
法規 1597
刊物 18, 非營利組織納稅提示
非營利組織納稅指南
53
減免稅率
製造及研發豁免
符合資格的購買者
直至 2022 年 6 月 30日,
對於符合資格者的購買或租賃,
銷售稅或使用稅率為3.3125%
加上任何應付的地區稅。
法規第 1525.4 條製造及研發免稅
註: 在一個日曆年度中,
合格的購買金額
不超過兩億美金。
54
製造及研發免稅
資格
豁免資格
一般來說,
獲得這個部分減免的資格,
您必須符合以下所有的
三個條件:
法規第 1525.4 條製造及研發免稅
55
製造及研發免稅
資格
1. 您必須主要從事那些確定類型
的業務,
又稱為“符合資格者”,
法規第 1525.4 條製造及研發免稅
56
製造及研發免稅
資格
2.您必須購買
“符合資格的有形實體動產”
法規第 1525.4 條製造及研發免稅
57
製造及研發免稅
資格
3.您必須以符合資格的方式
去使用此有形實體動產。
法規第 1525.4 條製造及研發免稅
58
製造及研發免稅資格
符合資格者
符合資格者通常是
主要從事這些業務的
個人 或 機構:
> 製造
> 研發
法規第 1525.4 條製造及研發免稅
59
製造及研發免稅資格
符合資格的有形實體動產
通常包括:
1.用於製造或研發,
使用壽命有一年或以上的設備。
2.材料,夾具,機械和用具
安裝在特別爲製造或研發而設計的
有特別用途的建築物。
法規第 1525.4 條製造及研發免稅
60
製造及研發免稅資格
符合資格的使用
符合資格的有形實體動產必須有
至少50% 的時間用於:
製造、處理、精煉、加工、回收,或
生物工程、物理、工程、生命科學領域的研發
欲瞭解更多資訊,請瀏覽加州物稅局的製造及研發行業指南網頁:
http://www.boe.ca.gov/sutax/manufacturing_exemptions.htm#Overview
61
以再銷證書購買未繳稅
(用作轉銷)的貨品
從庫存中提取出貨品
用於再售之外的其他用途
(包括用作禮物和免費樣品,
或私用) 。
=
應繳納
使用稅
再售項目
比利的自行車
加州銷售與使用稅法分析
62
購買時未繳納加州銷售或使用稅 的物品:
從外州商家購買
的實體動產,
如從網絡購買的
辦公傢俱,或筆
記本電腦等。
應繳納
使用稅
加州銷售與使用稅法分析
63

如果您有銷售者許可證,或消費者使用稅帳戶,
您則必須在銷售與使用稅稅表上,申報應徵稅的購買金額。

如果您未持有銷售者許可證
或 消費者使用稅帳戶,
則您必須申報您的購買金額:
 在您的加州個人入息稅報稅單上申報,
提交加州稅務局 (Franchise Tax Board), 或
 在我們物稅局的網站電子註冊,作為一次性申報者進行申報。

您可選擇使用物稅局的電子支付系統,
該系統可以幫助您方便地管理您的電子付稅流程。
請查閱物稅局行動電子支付,
網址:http://www.bngchayue oe.ca.gov/mobile/
表格 BOE-401-A2
64
加州木材產品稅
一般來說,木材或人造木材產品是指
至少含有 10% 的木材的
建築產品,
如實木產品以及膠合板(夾板) 和
刨花塑合板之類的人造木材。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65
加州木材產品稅
加州林業和防火局負責規定
哪些產品需徵收木材產品稅。
請參閱林業局的規章:
2013 年 木材產品稅”。
林業局會每年對其規章進行更新和修改。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66
加州木材產品稅
-零售商
*在零售業務中向
購買者徵收 1%
木材產品 的木材稅。
或人造木 *在收據上單列出
材產品的 1%木材稅的金額。
零售商 *向加州物稅局申報
和支付1%木材稅。
必須: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67
加州木材產品稅
--零售商
從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在前一個日曆年
度中,
如果零售商的木
材產品或人造木
材產品銷售總額
少於 $25,000,
該零售商將:
*不再需要向顧客徵收木材稅,
而且
*必須通知其顧客自行直接
向加州物稅局申報並支付此木材
稅。(零售商可以提供或告訴顧客使用在
http://www.boe.ca.gov/pdf/l403.pdf的L-403
表申報此木材稅)
*如果零售商因木材產品銷售總額
低於最低限度而不再需要代收木
材稅,應通知加州物稅局把木材
稅表從其帳號中刪去。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68
加州木材產品稅 -- 購買者
木材產品或
人造木材產品
的購買者
我們對用於加州的符合徵稅資格的
木材產品或人造木材產品向購買者
徵收 1% 的木材產品稅。
(公共資源法 § 4629.5條)。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69
加州木材產品稅 -- 購買者
木材產品或
人造木材產品
的購買者
作為購買者,
通常您需要向零售商支付
木材產品或人造木材產品
零售價 1% 的木材稅。
對於您所購買的在加州使用的木材產品
或人造木材產品,
如果零售商未向您收取1% 的木材稅,
您則需要直接向加州物稅局
申報並支付此木材產品稅。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70
如何爲所購產品報稅及支付加州木材稅
作為零售商,
如果您擁有銷售許可證或使用稅帳戶,
只要您的帳戶已更新並加入了木材稅表,
您就可以在網上和您的銷售和使用稅一起
申報並支付木材產品稅。
如需要更新您的帳戶並加入木材稅表,
請致電客戶服務中心
(號碼是:1-800-400-7115)。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71
如何爲所購產品報稅及支付加州木材稅
如果您沒有銷售許可證或使用稅帳戶,
您可以到加州物稅局官方網站的主頁,
點擊註冊頁上的
“繳納使用稅和/或一次性購買木材產品的稅”
的選項來申報並支付此木材產品稅。
如果您購買的木材產品為數不達到 $50 ,
您可以等到購買總金額積累達到 $50或以上
再向加州物稅局申報並支付此木材產品稅.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72
加州木材產品稅
建築承包商可以是木材或人造木材
產品的零售商,也可以是消費者
當建築承包商是零售商時
*必須向顧客徵收木材產品銷售1%木材稅,
*必須在其銷售和使用稅報稅時,
當建築承包商是零售商時
向加州物稅局申報並支付木材稅
*木材稅不適用於用來生產木材產品的購買
(如用來做預製櫥櫃的木材產品),
因為建築承包商是可以購買木材產品用於轉售。
加州木材產品稅的相關資源
73
加州木材產品稅
當建築承包商 是消費者時
必須向零售商或
直接向加州物稅局
支付所購木材產品的木材稅
欲取得更多的資訊,請瀏覽
木材產品稅網頁:
http://www.boe.ca.gov/industry/lumber_products.html
74
預付 MTS 產品的銷售商必須 向BOE註冊為預
付 MTS 銷售商.
請參考我們的預付行動電話服務(MTS)附
加費指南來獲取更多資訊:
(http://www.boe.ca.gov/mts)
75
 在加州所有實體動產的銷售均應徵稅,
除非您的銷售符合了豁免的條件。
 所要求的豁免必須有文件支持。
 納稅人有責任提供文件供審查。

法規 1698,紀錄,要求納稅人保留足夠的紀錄。
§ 6091
76
所要求的紀錄至少應保留四年
銷售紀錄包括銷售發票,
購買紀錄包括購買發票、
收銀機打印條,銷售日誌等。
註銷的支票、購買日誌等.
再銷證書、免稅證書、
採購訂單、貨運文件等
支持所要求豁免的文件
正常的帳本
用於準備報稅的
日程表或工作紀錄
Publication 116, Sales and Use Tax Records & Regulation 1698
77
通知物稅局
所有權的變更。
這可能會影響
到稅責和
今後的納稅。
一旦完成銷售,
零售商必須在
報稅期申報銷
售額,即使還
沒有收到付款。
通知物稅局
貴公司、郵寄
和
電子郵件地址
的變更。
零售商有責任
支付銷售稅,
即使顧客並未
支付相應的
銷售稅。
刊物 73, 您的加州銷售者許可證
刊物74, 停用您的銷售者許可證
78
物稅局資源和服務
79
www.boe.ca.gov
您可運用物稅局網站查閱以下資訊:
 申報並繳納稅金
 對您企業類型的行業指南
 視頻指南
 課程和研討會課程表和註冊
 物稅局辦公室名錄
 具體針對您行業的出版物
 常見問題(FAQ’s)
 稅務新聞,特別通知
 物稅局更新的電子郵件通知
 網上核實銷售者許可證號碼
 信用卡
 鏈接其他有用的網站
80
客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幫助您完成報
稅或註冊過程,並回答您的問題)
1-800-400-7115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 點到下午 5:00 點
24 小時傳真回覆服務:
您可致電客戶服務中心
要求將任何常見的表格或刊物
傳真給您
> 24小時對於特定話題的
聲訊服務
> 聽力障礙者電話:TTY: 711
81
 前往您當地的物稅局辦公室,尋求幫助。
 運用物稅局的自助服務台,
獲得各種項目電子服務,如申報並支付稅金等。
物稅局辦公室所在地和地址,
可查閱: http://www.boe.ca.gov/info/phone.htm
82
納稅人教育稅務諮詢
 諮詢顧問是免費上門的。
 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
將評審您的業務經營和保持紀錄的系統。
 致電您當地的物稅局辦公室,
約定時間接受一對一的幫助。
 可在下列網址查找您當地物稅局辦公室的聯絡資訊:
http://www.boe.ca.gov/info/phone.htm
刊物51,資源指南
83
可在下列社交媒體網站聯絡物稅局
84
1-888-324-2798
如果您無法解決您與物稅局工作人員的糾紛,
且您希望更多瞭解法律賦予您的權利。
www.boe.ca.gov/tra/tra.htm
刊物 70, Understanding Your Rights as a California Taxpayer
85
我們祝您創業成功
我們歡迎您的意見和建議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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